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“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”选派办法,我院积极组织开展了申报相关工作。经过自愿报名、导师推荐、学院选拔审核等环节,我院拟推荐2位同学申报该项目,现将推选结果予以公示。
拟推荐名单如下:

公示期自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19日。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,可以署名向太阳成tyc7111cc反馈。
工作邮箱:global.ses@shisu.edu.cn
联系电话:021-67701355
太阳成tyc7111cc
2023年2月15日